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两年内取消
发布时间:2019-06-14  |  浏览:3973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通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医保个人账户明年底就没有了?医保卡里的余额会清零吗?取消后享受的医保待遇会下降吗? 新政策的疑问都在这里

未命名1560487922.png 

未命名1560487937.png

未命名1560487948.png

(内容来自人民日报)

 

长按关注我们,不迷路

    H

未命名1555573174.jpg


微信公众号
025-85312301
? 2018-2019 江苏科腾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19003181号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21楼
网站首页
拨打电话
在线预约
导航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