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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老赖”拒执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10-18  |  浏览:2155


(内容来自中国法院网)

  日前,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案件,牵出戏精被告人的一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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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2017710日,陈某分别向高某、许某福、许某平借款5万元、7万元和10万元。还款日期到后,陈某迟迟不还款。高某等三人多次向他催讨借款,但没有回应。三人向长兴法院提起诉讼,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陈某仅归还了4万元借款后,又不履行剩余欠款。

  2018622日,长兴法院分别受理申请执行人高某、许某福、许某平与被执行人陈某的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委托律师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内容为今收到陈某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利息每月壹万叁仟贰佰元整(2017710—2018410日)共计已付利息款118800元。收据最后是三位申请人的签字。法官,你看,收据上写得清清楚楚,我已经还清了所有的欠款和利息。被执行人陈某拿着收据振振有词。可三名申请人也斩钉截铁表示根本没收到这笔钱,只收到陈某4万元还款。双方因为这张收据吵得不可开交,还纷纷拍胸脯立下毒誓

  到底谁在说谎?收据是真是假?双方僵持不下,陈某主动提出要对收据签名进行司法鉴定。当时看他这么坚决,还主动提出要鉴定,真的有点相信收据是真的。执行法官说。

  鉴定结果也说明,经比对收据上的签字笔迹符合三名申请人的书写习惯。这不可能,我们真的没有拿到这笔钱!三名申请人又提出要对收据正文内容进行鉴定,这才真相大白。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某利用原先还款4万元时的那张收据,将收据正文内容擦掉(原来为黑色可擦笔书写)后,伪造书写了前述内容。在紫外及荧光波段下可以看到被擦掉的字迹为今收到陈某人民币肆万元整

  法庭上,被告人陈某承认其想通过篡改收条,以躲避债务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以伪造证据的方法,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到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且自愿认罪并在庭审前已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的情况,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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