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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婚姻、家庭保护专题】对家暴说“不”
发布时间:2019-11-01  |  浏览:2434


(案例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自我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家暴”话题屡屡被提及,现实中有太多的案例揭露着家庭暴力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家暴”存续的“土壤”逐渐被铲平,20163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反家庭暴力法》中还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规则,为保护受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了现实有效的措施。不仅是《反家庭暴力法》,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同样有相关的条文来保护受害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关于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越来越有效的措施将会被应用进“反家暴”的行动中。

法律家暴.jpg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例一

“疯狂英语李阳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6227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妻子李金在其微博中发布多张受伤照片,称遭遇李阳实施的家庭暴力。2011830日,李阳再次殴打李金,造成李金头部、腿部多处受伤。后李金向派出所报案。

  201216日,李金将李阳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一并提出了请求。诉讼期间,李阳多次向李金发送辱骂短信并扬言要杀了李金,李金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201323日,朝阳区法院判决两人正式离婚,认定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李阳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支付1200万余元房屋折价款。同时判决李金获得3个女儿的抚养权,李阳每年支付3个女儿共30万元抚养费至3人分别年满18周岁。

  同日,朝阳区法院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李阳.jpg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因为案件当事人的知名度,该案在案件起诉前,李阳接受过中央电视台的专访,还在凤凰卫视等媒体接受过采访。因此,本案受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纽约时报》、《独立报》等40余家国内外媒体都跟踪报道,网络媒体也不断发布消息。

该案作出了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媒体称该案因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且具有创新性的判决,成为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经典判例,外媒也称之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反家暴案件,对我国反家暴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案例二:

男子遭家暴被妻子打伤,法院为他发人身保护令

称婚后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被妻子李女士家暴,家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张先生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发出保护令,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并且不再骚扰张先生,如李女士不遵守保护令,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这是北京全市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保护令。

张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工程师,妻子李女士是护士,两人于2014520日登记结婚,2016年生育一女。

张先生称,婚后两人多次发生争吵。2016528日,妻子打伤了他,他到医院后诊断为多发伤(同一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造成一个以上部位的严重创伤);多处软组织损伤。1129日,妻子再次殴打他,他受伤后报警。这次事件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张先生说;妻子伤害我时,没有顾及孩子的感受,打砸家门吓哭了孩子,还辱骂我的母亲。

11月30日,张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女方还在哺乳期,其不符合起诉条件,张先生无法申请立案,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妻子殴打、辱骂和骚扰他。同时,张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医院的检查申请单、门(急)诊证明书、门诊病历、伤情照片,以及永定派出所110接处警记录及执法记录仪影像等作为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门头沟法院审查认为,张先生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法院依照规定,裁定禁止李女士对张先生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张先生。

该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如李女士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记:

在家庭暴力中,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家庭生活的融洽需要每位家庭人员的努力,但若是发生了令人无法忍受的严重家暴,每个人都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家暴”这颗祸害家庭、个人的“毒瘤”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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